事情就这么告一段落,真不敢相信,时间过得是这样快,敌军已经兵临城下了。
我们做的准备还比较充足,有了烈火家的十万兵器,尘步那边的百万精兵也任我差遣,人数方面势均力敌,再加上他们一路上进军,很多将士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而病倒了,所以获胜的机会大概会有75%。
虽然我不信佛,但今天我就要穿上黄金铠甲和大哥他们一起上场杀敌,难免少不了一阵祈祷,噢,老天保佑我们赢吧。
主帅的帐篷里,其他的将军们也已经到齐,军威整齐,夜晨也在其中,我看着他的脸,憔悴了许多,嘴角那一丝玩世不恭的笑容,也消失了很久,仿佛有几个世纪,离我十分遥远。
心里默念这夜晨的名字,右手就攥紧了,我能给你最后的疼爱,就是彻彻底底的把手放开。从此以后,我们就各奔天涯,成为陌路人,而彼此也只是追忆,希望到老到死的那一天,脑海里能记得你的影子。
帐篷里面比外面温度高几度,刚进来很是舒服,也不知道为什么天凤的冬天那么漫长。符旨上盖上了我和干爹的印章,传了下去,准备迎战。
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不复返。我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诗,或许我一个现代人真的不能想像战争的场面,光是电视里面伊拉克那边就可以把我吓得够呛,看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的时候,我还在感叹周杰伦真帅,根本不知道我自己也会亲临这种危险的场面。
古代的武器真的很失败,连个投石机都没有,只好人工的把一些大石头运上了城墙,敌人攻打时就派上用场。虽然我知道弹药的威力很大,可我也不是什么神仙,根本不知道怎么做。